事件:上周三,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高明区重点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会上介绍,高明通过实行工业项目“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2010年以来共否决41个高污染工业项目。
点评:严把环保审批关,既是高明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高明“岭南山林水都”自然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背后体现的是高明不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决心和魄力。
与对已引入项目进行环保监管相比,在环保评估和审批环节便对可能的高污染工业项目拒批,无疑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毕竟,不止一个的环保监管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项目投产运营后,对其的环保监管往往会受到被监管者及其利益攸关方的掣肘,并且多是打着维护地方经济增长的冠冕堂皇的幌子。这样说,并非为已运作项目可能出现环保监管不力开脱,相反,笔者认为,“绿色高明”在环保准入上执行更严标准的同时,还应在环保监管中也一视同仁。
而在政府加强环保监管监控的同时,一切有助于监督企业达标排放的社会力量也应充分利用起来。具有借鉴意义的是,国内已有不少地区将对企业偷排的行政处罚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以此倒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从而避免因偷排而导致企业形象和产品销路受损。
构建“绿色高明”是一个动态的进程,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高明更加需要以更严环保门槛珍惜和保住手中少有的宝贵绿色资源。唯有如此,“绿色”之于高明百姓,才不会仅限于成为一种口号,才能让他们对外拥有可以称傲的生活幸福感与家园归属感。
(原标题:“绿色高明” 需要更严环保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