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27日电 (记者 孙亭文)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切实维护民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新疆环境保护厅27日举行新闻通气会,将截至今年11月,新疆环保厅发现的4起涉嫌伪造环保厅公文、证件案件的情况进行通报,这些案件已经或将移交新疆公安部门立案严肃查处。
新疆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联社说,这4起案件有两起发生在博州阿拉山口地区,另两起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涉嫌伪造环保厅环评审批文件的为4家企业。王联社表示,这是新疆环保部门首次发现伪造公文证件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家企业涉嫌伪造、变造新疆环保厅公文、证件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80条第一款,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
据悉,新疆环保厅于今年9月将博州阿拉山口天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属矿业产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涉嫌伪造公文案件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公安局移送并报案,该案件现已转交博州阿拉山口公安局立案查处;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于今年9月将立威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伪造辐射安全许可证案件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移送;乌鲁木齐市飞翔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变造试生产批复文件案件移送材料收集完毕,新疆环保厅即日将正式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王联社说,新疆环保厅已经下令这些企业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对上述4家企业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时进行环评限批,并视公安部门对其立案后的查处结论,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对这些案件,新疆环保厅将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督查此案,查处的结果将及时向媒体通报,以对环境违法案件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建设美好新疆过程当中不再出现类似事件,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新疆环保厅表示,以后新疆环保厅将严格执行新疆环保厅、新疆检察院、新疆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环保系统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关于“要严查此事”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涉嫌伪造、变造环保文件、证件环境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在责令有关企业认真整改的同时,对上述4家企业在今后新建、改建、扩建时进行环评限批,并视公安部门对其立案后的查处结论,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相应的环境行政处罚,有效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原标题:新疆四家企业伪造环保厅公文证件 将交警方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