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1月24日讯(分站记者 何司壤)“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督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贯穿本届人大工作的始终,先后五次分别对饮水安全、“两河”流域和全县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听取和审议《长沙县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强力支持各级政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使农村环境治理由单一的保护饮水安全延伸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升到全面实施生态县建设,全县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浏阳河、捞刀河为湘江母亲河一级支流,是长沙市、浏阳市、长沙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及防洪保安的重要区域。在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长沙县代表李靓熹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捞刀河、浏阳河流域综合整治的议案》,建议“争取用3年时间建成流域内11个集镇污水处理厂”。
针对乡镇污水所含的生活污水比例大、污水量小、污染物浓度变化系数大的特点,长沙县引进北京桑德国际有限公司“SMART小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打捆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2011年底,长沙县已建成以星沙污水处理中心为主体,城北、城南污水处理厂为两翼,18个中心集镇污水处理厂为网点,农户“四池净化”全覆盖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日集中处理城镇生活废水30.9万吨,农户生活污水分散达标排放。
农村环保合作社变垃圾为资源
2008年,全国首个农村环保合作社在长沙县果园镇挂牌成立。果园镇环保合作社通过从村民手中回购垃圾并给与补贴的方式,引导农民分类垃圾,农户自行处理有机可降解垃圾;保洁员上门回收可利用垃圾;环保合作社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和有毒有害垃圾,创造了一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低碳环保、循环经济之路。
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进行视察,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城乡垃圾减量分类处理办法。2010年以来,长沙县对农村环保合作社这一新模式进行了总结提升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各乡镇均组建了环保合作社或保洁公司等环保机构,每户配备分类垃圾桶,村组配备分类垃圾池,乡镇建设垃圾压缩站,保洁员分片包干,建立了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
曾几何时,长沙县作为生猪调出大县,养殖密度全国第一,每平方公里生猪产出达到1200头。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支持政府加大畜禽养殖大户减量退出转产的政策扶持力度。2010年,长沙县根据养殖发展规划和环境承载容量,将县域划分为禁养区、一级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平稳拆除禁养区、限养区8743户、养殖设施99.7万平方米,发放养殖转产扶助资金7500万元,减少存栏120万头,生猪存栏达到环境承载标准。同时倡导科学养殖、低碳养殖,采用“室外零排放、沼气池加四池净化、种养平衡”技术实现达标排放,近三年县财政投入养殖治污补助近6000万元,带动养殖户投入近亿元建设各类治污设施。
(原标题:农村环保合作社在长沙县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