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要上曝光台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讯(记者徐静雯)近日,兰州市环保局印发《2012~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方案通知》,强化冬季采暖期特殊时段环境监管措施,实现2012年度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月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以上。
今年冬天,兰州将实行冬防工作日报和周分析制度,每天9时前、每周一上午9时前,环保各部门向上级单位上报“冬防”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实行媒体公示制度,对三大电厂燃煤使用情况、重点工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四城区降尘量及空气质量状况等每周进行公布,在“兰州环保网”设立曝光台,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环保部门将对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并实行工作日报制度。与三大电厂及兰州石化公司、榆中钢厂签订冬防责任书,在空气污染程度加重时,督促企业兑现承诺,降低5%~10%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
兰州市环保部门将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每天不少于1次的重点巡查,督促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排现象一律实行上限处罚。兰州环保局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处配合兰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督查,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尾气超标车辆处罚和卡口管控、路检等工作。
(原标题:兰州市环保局发通知 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要上曝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