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风雨)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并正式实施。根据通知,从今年起,本市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5年,煤炭消费量与2010年相比,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从今年起,本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不再新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和燃气管网建设能够覆盖的郊区县,将实施燃煤锅炉并网和清洁能源改造,尚未覆盖的郊区县,结合新城镇建设逐步改原煤散烧为集中供热。同时,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替代或改燃,到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燃煤供热锅炉房改燃或并网改造。到2020年,扩大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和改燃替代范围,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建成区建成基本无燃煤区,推进远郊区县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
从今年起,本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风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40%以下,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23%以上,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