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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摇号∶竞价=1∶5∶4

    来源: 新民晚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2-08-02 访问:

      据新华社广州7月31日电 (记者 陈冀 张远)继7月1日出台汽车“限购令”后,经过20天的征求意见,广州市政府7月31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限购试行方案。《试行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将按“环保、摇号、竞价”三种形式以1:5:4的比例配置。

      据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冼伟雄介绍,广州于2012年7月9日就《试行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天,对《试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完善。此次正式出台的《试行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

      《试行办法》规定,采取“环保、摇号、竞价”增量指标分配模式。试行有效期内,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新能源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三种方式申请获得增量指标。

      广州市规定,已在广州市工商部门登记、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车,2013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另外,在试行期内,车主报废更新名下中小客车,可有一次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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