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谈中
2009年4月,环保部公布《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有分析称,一旦该条例正式出台,民间环保自测行为可能被禁止。(7月15日《新闻晨报》)
禁止民间环保自测?该新闻甫出,相信会有很多人纳闷、质疑。不过个中原委,其实不难猜个大概——— 环保监测是否准确,与检测设备有关,也与检测选址、方法有关。假如民间检测设备简陋,抑或选址不科学,检测结果可能与官方数据有出入,届时会干扰公众视听,导致公众认识混乱。最近几年,环保成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之一,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民间环保自测的结果五花八门,似乎会挑战和影响官员的政绩。环保问题还关乎社会和谐,环保数据一旦“混乱”,可能会诱发群体性事件。
上述理由能否成为禁止民间环保自测的充分条件?我看不是。
首先,环保自测的数据或许精确度有限,但对官方数据更为精确却是一种制衡和促进。最近我国诸多城市纷纷将PM2.5作为空气质量标准,不能不说这与美国驻华使馆公布的数据起到“鲶鱼效应”有关,这是历史的一种进步。民间环保自测,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鞭策,没有必要将其看作洪水猛兽。
其次,作为个体的地方官员,有时难免有自己的私利诉求,有弄虚作假、骗取政绩的可能。这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公众的身体健康绝非好事。过去,官方环保数据与公众感受不一样,也加深了这样的猜测。遏制官员在环保数据方面“自说自话”,最好的办法是有多重数据予以佐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环保自测不可或缺。
第三,环保问题导致社会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根子在于信息不透明,地方政府与老百姓缺乏沟通与互信。要消弭这些矛盾,打消公众疑虑,绝非是要垄断话语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关键在于用事实说话。
其实,来自民间的、自发的行动是禁不住的,假如民间有环保监测的需要,一纸禁令也是形同废纸。假如地方官员没有私心,环保监测能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检测并如实公布数据,当然也不用在意民间环保自测,这是一份坦诚,更是一份自信。真金不怕火炼,环保监测数据若是科学、真实的,任凭谁来自测,又有何烦忧和顾虑呢?
以法律的形式武断专行,干涉民间环保自测,请先给一个理由。要知道,环境保护不只是政府的事,它也是百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