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刘鹏)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会昨日在南充召开。华西都市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全省发放环保标志将分为绿色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检验合格标志,由省环保厅统一印制,各市州环保局负责核发。届时,对于原发放的地方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在有效期满后全部进行换发。
此外,为了达到国家氮氧化物总量的减排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还将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实施简易工矿法和加载减速法的全面升级。
完成目标
我省需淘汰31万辆黄标车
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说,2011年,
环保部与省政府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其中要求氮氧化物控制在57.7万吨以内,在2010年62万吨的基础上减少6.9%。
“总量减排除了依靠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等行业脱销工程和关停淘汰上述行业落后生产线以外,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以及淘汰‘黄标车’。”
但我省的减排形势并不容乐观。钟勤建说,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测算数据,“十二五”期间,我省氮氧化物新增总量为17.73万吨,其中机动车排放的新增量为7.27万吨,占氮氧化物新增总量的41%。“要完成既定削减目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量约为9.59万吨,除了加强对正常使用车辆的检测外,还要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31万辆黄标车,才能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成都市
拟补贴提前报废“黄标车”
据成都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将力争在今年内,出台《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此外,2013年7月1日,成都市还将对柴油车执行国IV排放标准。
而对于推进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将向省政府建议,同步淘汰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并在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此外,对于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成都市还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补贴,加速“黄标车”的淘汰。
该负责人还表示,2012年年底前,成都还将全面完成对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和验收,并积极推
行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
明年起
机动车尾气检测将全面升级
为有效推进我省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工作。
省环保厅将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数据管理中心,并与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各市(州)环保局建立的机动车污染监督数据库和数据传输网络联网。钟勤建表示,在“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信息化。
据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邵志军介绍,从2013年1月1日起,我省还将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实施简易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的全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