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强调,要加快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实施,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重金属、化学品、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突出污染问题,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有关精神,部署近期重点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监察办法(草案)》、《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草案)》。
周生贤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环保系统要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不断巩固环保事业发展的大好形势。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位,努力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要全力推进节能减排。认真开展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进一步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和目标责任,坚决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实施,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重金属、化学品、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突出污染问题。
要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堵塞资金使用漏洞,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要扎实做好维稳工作。结合近期个别地区发生的安全问题,认真分析维稳形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各类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的安全监管,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此外,会议认为,为加强和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时期对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环境监察办法》。
该《办法》共4章33条,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管理体制、环境监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和工作要求,都作出了规定。会议决定,《环境监察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施行。
会议认为,随着中国工业的迅猛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数量及种类急剧增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已对中国构成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是十分必要的。
该《办法》共6章33条,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申请要求、风险评估、办理程序、登记后的监督管理、罚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施行。
欢迎发表评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