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映荃)记者日前在辽宁省采访时了解到,城镇地下水超采问题十分突出,全省50个县级以上城镇地下水源开采区中,有42个存在超采问题,部分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面临水源枯竭的危险。今年开始,辽宁省政府将削减地下水开采量等指标,纳入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政府对水资源管理保护的监管。
据了解,2010年,辽宁全省地下水年开采量达67.3亿立方米,开采率高达95%,是全国地下水开发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辽河、浑河等主要河流傍河取水,导致地下水含水层被污染,造成8个城镇地下水开采区取水水质超标(超Ⅳ类标准);沿海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形成6个连片的海水入侵区;在水资源短缺的辽西北地区的中小河流大量开采地下水,含水层被疏干,导致水源枯竭,造成河流生态流量大幅减少,甚至断流;受种植业、养殖业面源污染等原因,辽宁省70%的地下水为Ⅳ类以上水质。多年的疏干性开采,盘锦、营口和锦州地区地下水水位区域性下降,威胁整个深层淡水资源的安全。
2011年12月,辽宁省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规定:凡水库等地表水源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现有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全部限期关闭。
据了解,辽宁省拟采取3项措施,治理地下水过度开采的问题,一是执行“照付不议”政策。二是在确保“补偿成本、还本付息和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用水量超过协议水量30%的市执行保本水价,同时降低地表水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调增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调动各市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和压采地下水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
该省确定,到“十二五”末期,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12.44亿立方米。2011年以来,该省已压采地下水1.66亿立方米;2012年,计划压采地下水3亿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