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东营6月20日电 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通讯员 张江涛 为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进一步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据悉,这是该省第一家环境保护审判法庭。
据了解,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区都包括东营市,东营市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专门法庭,建立环境司法新机制。
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相对独立于其他庭室,实行行政、民事、刑事三种类型的诉讼合一方式,对涉及环保的各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由同一审理机构的专业审判人员集中审理。配备专业的审判群体,打造一支具备良好的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素质,具有一定环境科学知识和理论调研能力的专门化法官队伍,成为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都能审理的综合型的法官。
据介绍,环保法庭管辖范围主要为,涉及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二审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负责相关案件的立案审查、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负责涉及环境保护具有可执行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诉执行工作;负责相关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件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