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侯卫婷)5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执法组在哈密市执法检查时发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三座煤矿扩建工程,存在未批先建违法生产行为。其中,二矿、露天矿扩建项目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矿于2011年5月完成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目前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复,三座煤矿均已逾期没有完成补办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哈密市三道岭地区,下辖一座露天煤矿和一矿、二矿两座井工矿。
当日,自治区环境督察组先后到三座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进入二矿的矿区,地面、楼房的墙面变成了黑色。一座十几米高的煤堆上,一辆推土机正在工作,一股股“黑烟”随风飘向空中。煤堆旁,正在装煤的货车完全被滚滚的“黑烟”所笼罩。矿区的四周没有看到抑尘设施。
据介绍,2011年7月12日和9月20日环境监察总队向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90日内补办项目的相关手续,并完成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今年1月30日,环境监察人员对改正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三家煤矿均已逾期没有补办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今年3月20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约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5月15日下达了三份处罚决定书。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发展处处长温伟说,因三道岭总体规划等待国家审批,所以3座煤矿的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滞后。接到关于三矿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公司立即委派主管环保部门负责人携带相关环评及环评批复资料前去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说明情况。同时,该公司正在与有资质的环评公司进行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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