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蒋云龙)日前,环境保护部下发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两家企业旗下的工程项目停止建设。
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对此,环保部决定,责令上述两个工程停止建设,分别罚款20万元。环保部称,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环保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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