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文章称能源涨价应透明
不要让听证会成了涨价告知会
昨天,新华社发表文章,对当前各地出现的公共产品价格听证“涨价”风潮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如果缺少透明机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可能成为“涨价”的幌子。
要涨多少才“合理”?
文章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多省市已展开阶梯电价听证会筹备工作。此前,水价、气价调整的听证会也在各地举行。
随着今年国内通胀水平整体回落,酝酿多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已经迎来了窗口期。但不绝于耳的改革声中,一些“听证会”几乎成了“涨价告知会”。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曾明确指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
华东师大教授余南平表示,水电油气等资源性公共产品与民生关系密切,其公益性的方面如何体现和保障显然至关重要。制定阶梯价格是一种有效措施,但在导致资源价格成本上涨的因素里,哪些该由市民分担,哪些不是,上涨多少才合理,这些都有待厘清。
高价能否换来优质?
随着资源紧缺度提升以及环保压力加大,利用价格杠杆来抑制资源浪费,势在必行。公众关心的是,价格改革之后,企业的服务水平有多大改善?产品质量能否提升?
譬如,根据国家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水质指标由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这一标准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必须实施。而从目前情况看,所有听证会对于涨价的指向明确,几乎没有哪个地方,跟公众说明有关服务提升的承诺。
国内油品质量升级的步伐也明显滞后。我国轻型汽油车排放的国四标准,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相应的汽油标准实施时间却是2014年1月1日。这意味着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轻型汽油车,在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后,还要长时间继续使用品质较低的国三标准汽油。
“资源类价格改革遇到阻力,除了关乎民生,还与一些行业存在资源垄断、缺乏有效竞争等问题有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
调价要考虑连锁反应
申银万国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说,要充分考虑基础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能源等要素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有节奏、错峰式调价,不能集中涨价,更不能为了“一次到位”而涨幅过大。
“透明的成本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发展中国家资源类公共产品价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补贴政策。
重庆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