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
环保部:
2/3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一些驻华使馆监测不能反映整体
环境保护部昨天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特别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称,新标准实施后,国家将有2/3的城市达不到空气质量的要求,这说明我们的大气环境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也说明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根据环保部时间安排,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要率先实施该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这一新标准。
对于一些国家驻华使馆公布所监测的PM2.5指数问题,吴晓青表示,此举并不能反映北京完整的空气质量状况。
(据3月2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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