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执行该条例,促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明近日率队前往桂林市,举行以“爱我漓江,低碳亲近自然”为主题的漓江徒步活动。
活动中,文明一行慰问了漓江沿岸的村民,并向他们发放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材料。文明指出,爱护漓江,从自身做起,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公共生态环境作出贡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要关注漓江流域居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帮助他们发展类似于徒步游、农家乐这样的低耗能旅游业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