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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门要带头做恶人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1-12-28 访问:

      

    环保部门要带头做“恶人”
    PM2.5检测设备——LD-6S多功能激光粉尘仪

      汪洋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4次提到PM2.5问题 要求环保监管要从严从紧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昨日在广州召开,这也是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高规格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在23页的讲话中,汪洋4次提到了近来备受关注的PM2.5问题,要求珠三角率先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并表示明年纳入体系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下降对各地方政府都是一个考验。

      大力建设民主环保

      环境信息要公开

      汪洋表示,最近环保部计划将PM2.5纳入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这其中社会公众的推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建设民主环保,就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人民群众在环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扩展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

      那么,如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呢?汪洋表示,只有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才能保障法律赋予的公众知情权,他同时指出:“目前公众与政府部门、企业间的信息缺少互动,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不足。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各种正式渠道和微博等新媒体,形成上下联动的环境信息公开体系。”

      此外,汪洋还强调,要为公众参与影响环境的重大项目决策创造更多条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咨询制度。

      数据不好看不要紧

      改善空气质量更重要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不断增加。汪洋说:“现在GDP增长了, 物质财富丰富了。但群众感到幸福指数没有相应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生活中的空气变浊了、水变脏了,吃的东西变不安全了。”据悉,省委政研室和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提供的一个公众对环境评价的报告显示,环境污染让约三成的民众对生态环境缺乏安全感。汪洋说:“不解决这些与群众民生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幸福广东就无从谈起,和谐社会就无法实现。”

      而在PM2.5的问题上,汪洋也非常关注,他说:“2008年广州公布了200多天的优良天气。我的感受却不一样,一天到晚感觉广州天气灰蒙蒙的。后来才知道,灰霾没有纳入到空气质量监测中,再多的灰霾,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都没有反映。”汪洋说,今后在制定或修改环保政策措施时要提高标准,从严要求,尽可能采用最高保护水平,“比如,开展PM2.5监测工作,我们要抓紧做好增加PM2.5监测指标的准备,并在珠三角率先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汪洋表示:“明年将PM2.5纳入评价体系后,对大家都是一个考验,一开始数据可能会不好看,优良天数会下降。但这也是一种倒逼机制,会促使大家进一步做好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珠三角要制定

      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不仅是空气质量的标准要提高并从严,汪洋要求,环保准入门槛和环保监督管理也要从严从紧。汪洋在会议上再次要求:环保部门要带头做“恶人”,省环保厅要对项目严格审核。

      汪洋要求,今后凡是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对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建设项目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对珠三角和“两高一资”行业要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环保、价格、信贷、土地等多种手段,加大落后产业淘汰力度,为现代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在环境监管方面,汪洋要求,不能仅靠环保部门单兵作战,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污染源畅销监管机制。并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汪洋要求,全省没有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要尽快开通,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有奖举报,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珠三角明年不上马

      炼化炼钢炼铁项目

      本报讯 (记者杜娟)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即将下发,提出多项重要措施,为广东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保驾护航”。《决定》中明确规定,珠三角不再上马新的炼化、炼钢炼铁项目,并要着力解决重金属、固体废物、土壤等污染问题。

      根据《决定》,到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要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效果,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主要江河和海洋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珠三角率先建成生态城市群,基本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了严重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决定》规定,除已列入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外,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扩建除热电冷联供机组外的燃煤燃油电厂、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等项目,禁止在重金属重点放空区建设加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重要河流水源保护敏感区建设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项目。

      广东产业转移园近半未完成环评

      本报讯 (记者杜娟)近日,广东省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表示,目前广东36个产业转移园,存在擅自扩大园区、引进项目饥不择食、产业混乱、超标排污问题。截至12月,广东36家产业转移工业园中还有17家未完成整园环评,广东产业转移园亟待规范。

      李清表示,广东36个产业转移园问题多多,大部分园区在落实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广东部分产业转移园,擅自扩大园区规模。省环保厅在批复园区环评时,依据环境容量对园区规模、排污总量均进行了严格限制,但相当数量的园区开发建设时擅自扩大规模,“有的大面积甚至全区域开挖和平整土地,但又‘开而不发’!”李清表示。

      近期广东各地产业转移园纷纷申请园区扩园,有的扩园规模非常大,如广州(梅州)、中山(肇庆大旺)、中山(河源)、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清远市华侨工业园等。“扩园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控制规模。”李清表示,省厅将对扩园申请严格把关,尤其对未满足原环评审批要求的产业转移园,防止大规模产业转移影响到全省生态及饮用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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