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帆)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节能目标是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而市(州)节能目标则综合考虑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能源消耗量等因素,分为17%、16%、15%、10%四类。其中,成都市节能目标被确定为16%。
规划指出,要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钢铁、铁合金、焦化、电解铝、电石、汽车等13个行业准入条件。同时,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成重要的支柱性、先导性产业。
在工业节能方面,重点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实行能效对标,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在交通节能方面,积极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继续开展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试点;大力发展铁路客运专线和电气化铁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
规划确定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包括加快淘汰更新低效公务车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重点抓好成都市国家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精装房和装配式住宅,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比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