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魏新颖,通讯员潘宣报道:“11·24”石碁镇广东省番禺福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公司”)6号仓库爆燃事件发生后,省市相关领导分别对事件善后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记者昨日获悉,番禺区政府已向广州市政府建议将福田公司搬迁。
另据了解,公安部门已对福田公司安全主任(男,53岁,荔湾区人)和当时驾驶叉车的司机(男,22岁,江西人)予以刑事拘留,其他涉事人员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区政府建议将化工厂搬离
26日上午,事发现场周边部分村民到福田公司门口聚集,表达要求福田公司搬迁的诉求,番禺区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立即开展疏导化解工作,聚集村民于当日中午自行散去。
由于福田公司在番禺区石碁镇辖内,所在位置均为人口密集区域,且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危险性大,属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重大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番禺区政府已向市政府建议注销福田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建议依法依规尽快将该企业搬离。
环境检测未现异常
事件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安全是周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根据番禺区环境监测部门近几日监测结果显示:24日16时55分以后,事发现场动态监测到厂门口、文边村、下风向空气中的氯化氢已处于“未检出”状态;26日,全天对上风向、下风向、厂门口、茶东村、坑头村、文边村等各点共进行了11次监测,均显示空气中的氯化氢处于“未检出”状态。目前,暂未发现本次事故产生的氯化氢对人体造成重大影响,在有关文献中也未能搜索到氯化氢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的记载。
此外,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消防车喷洒了大量的水泡沫,由此产生消防废水。据连续监测显示,消防废水暂未对外围水体造成污染。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