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
中广网北京10月11日消息(记者郭淼)环境保护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63%和1.74%,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比一降一升,分别为0.73%和6.17%。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全面掌握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核实上半年全国污染物减排量,2011年7月,环境保护部派出24个核查组分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查污染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核实各项措施的污染物实际减排量,在此基础上,对各地上半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逐一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1至6月份,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55.0万吨,比2010年同期(1276.0万吨)减少1.63%;氨氮排放总量131.2万吨,比2010年同期(132.2万吨)减少0.7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14.1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3.9万吨)减少1.7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06.7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6.6万吨)增长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