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9月26日消息(记者周强)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上海蒙凯化工有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李瑞霞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文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民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0年9月以来,上海蒙凯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瑞霞伙同马文革、马民学,为牟取非法利益,先以上海蒙凯化工名义低价购入工业用小苏打(工业轻碱)258.33吨和小苏打40吨,后购入生产设备先后在江苏省常州、上海金山开设加工点,将上述二种小苏打以8:1的比例混合,并在生产设备中进行烘干、粉碎,包装成品后以上海蒙凯化工名义,按照市场价销往浙江省三家公司,共计销售伪劣小苏打243吨,销售金额为44.73万元。2011年5月24日,被当场查扣食品添加剂小苏打成品3.35吨、原料27.7吨及生产设备。经鉴定,从案发现场扣押的食品添加剂小苏打成品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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