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至15日在大连考察时,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讲话时指出,饮用水、大气、土壤污染和垃圾处理问题,直接影响民众的生活,影响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温家宝强调,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并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参与对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
继“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之后,温总理“创造条件”这个让人耳目一新的词汇又有了新的指向:“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而和前一个问题一样,如何使民众能够参与到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中去,也具有非常紧迫的意义。放眼神州大地,生态环境堪忧,污染夺命早已不是传闻。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共事件在近年里屡屡发生,其越来越高的频度和越来越强的烈度更在警示我们,环保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将招致严峻的社会后果。就在9月15日,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一项报告即指出,征地、拆迁、改制、污染等九类纠纷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并很可能转化成社会风险。
怎样化解这种风险,“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自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在一些污染企业酿成事端的地方,民众之所以不满无非有二,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权力不对等。因为信息不对称,往往企业已经安营扎寨,污染已成事实,民众才会对企业相关项目和自己的遭遇有一个起码的了解;因为权力不对等,民众面对话语权和博弈能力远超自己的企业,要想表达其诉求讨回其权利,往往事倍功半乃至无功而返。如果有了正常的制度安排,创造了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监督的条件,以上困难自然迎刃而解。
然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创造了条件,这个条件能否如愿发挥作用,仍然离不开一些基础要件。在我们看来,在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之前,先得有一个前提:政府支持创造条件,支持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
近日发生在浙江海宁的一起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对上述判断的一个证明。因为村民举报位于海宁红晓村的浙江晶科能源公司排污导致多人患上癌症,且村民与企业发生冲突,浙江电视台记者前往当地采访,没想到采访受到层层阻挠,而且机器被砸,磁带被抽出,企业人员还殴打了记者。
村民网上发帖声讨无良企业排污,记者身背摄像机前往采访,应该说,这都是可以利用的监督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现成条件,但是这两个条件在海宁显然都遭到了挫败。而挫败之因则在于这两个条件均未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欢迎。
当地政府对媒体监督的态度,从企业对记者的殴打中也完全可见一斑,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纵容,该企业也不会在记者面前如此骄横跋扈。
大凡提及“创造条件”,多是苦于现有条件不足,当下民众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的确存在条件不完全充足的窘境,需要创造条件,给民众一个参与和监督的机会。但类似海宁这样的事实,无疑又是对我们的一个提醒:民众以法律为后盾,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要想发挥作用,必须先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欢迎,否则创造出来的条件再多,都可能只具备形式上的意义。
创造条件,用好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参与对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不妨从此次海宁事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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