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岂凡
晨报讯 近年来,我国化学品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从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张立军是在15日环保部一次工作会议上透露上述决定的。
张力军指出,化学品环境管理是“十二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来说,首先,要严格环境准入,自2011年9月15日起,暂停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其次,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2012年起,每5年开展一次现有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调查,摸清我国化学品基本信息。三要强化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四要妥善处置化学品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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