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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曲靖承认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监管不力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1-09-06 访问:

      最近,云南查处一起非法倾倒铬渣事件:6月份,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5000余吨剧毒铬渣被两名承运人非法倾倒在云南曲靖市麒麟区农村,造成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农田遭污染状况还需进一步评估。事件调查中,记者却发现陆良化工公司有超过14万吨的铬渣在珠江正源的南盘江边长期堆放。

      

    云南曲靖承认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监管不力

      图为化工厂内铬渣堆处理现场。 中新社发 任东 摄

      铬渣富含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化学物质六价铬,毒性超强,且水溶性好,一旦受雨水冲刷,极易严重污染水体。在我国,含铬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作为一种危险废物,国家对铬渣的堆放、挖掘、运输和贮存等都有严格规定,包括铬渣堆放场所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运输时应包装好,应避开居民聚居点、水源保护区,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等。

      然而,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中,铬渣运输、贮存监管缺失,更没有“转移联单”一说,即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更令人吃惊的是,除了上述事件违法倾倒的铬渣,陆良化工公司竟还有超过14万吨的铬渣堆放在珠江正源的南盘江边。公司总经理汤再杨辩称,这庞大的铬渣堆在2003年公司由国有向民营改制时已达28.84万吨,是历史遗留的“祸根”。他说,当时堆放选址在南盘江边时,大家对铬渣的危害了解不深,就当成一般的工业废料堆放了。改制后,企业多次进行转移处理,但仍有一半左右存量。

      在与陆良化工公司厂区相邻的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兴隆村委会,曾担任过村支部书记的村民常小乔告诉半月谈记者,村里的牲畜不敢放到江边,很多村民莫名得病,有的甚至患上癌症。只要是喝了江水的牛羊,要么生病、要么死亡。2008年,村委会3000余亩水田受严重污染,根茎腐烂、秧苗发黄直至死亡,经过交涉,化工厂赔付了一部分,但数额很少。

      村民周晓肆家的水田紧挨着从南盘江提水上来灌溉的水渠,田边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水的颜色发黑。他说,今年铬渣堆受雨水冲刷,江水受到严重污染,田里的水稻注定会绝收。47岁的兴隆村二组村民王楼先的父亲患有肺癌。他说,现在我们要买矿泉水喝,但煮饭仍只能用井水。

      近年来,媒体已多次报道了南盘江水质被污染的事件,其中较为严重的是2009年10月,南盘江弥勒县段雷打滩水库突然变黑,569吨鱼死亡,12家养殖户损失惨重。

      陆良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李明富告诉记者,南盘江的环境保护难度很大,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污染企业还有不少,因为资金和生产周期的关系,又不能一下子清除掉。

      据了解,陆良县目前有29家重化工企业,靠近南盘江的西桥工业园区就有15家重化工企业。在南盘江边,半月谈记者发现有许多管径粗大的排水管,江边的造纸厂、氮肥厂、磷肥厂、水泥厂、钛锌厂和铬盐化工厂等企业,成为污染的重中之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是一起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严重事件,并在铬渣堆场范围内的南盘江检出六价铬超标。云南曲靖市政府随后提出,将对现存的14.8万吨铬渣迅速进行搬迁和无害化处理。

      尽快处理铬渣,保护当地生态和人畜饮水安全,既是“硬道理”,更是“硬任务”。然而,综观近年来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绝大部分可找到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外部监管不到位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综合征”,往往步入“污染→事发→瞒报→曝光→追查→不了了之”的老路子。

      要杜绝铬污染事件,必须根治地方产业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发展模式扭曲的顽疾。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折射出当地依靠资源消耗快速实现经济效益的粗放式发展思维依旧根深蒂固。

      近日,曲靖市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事件的后续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危险物资、危险资源的分布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清有关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司法机关对有关工作提前介入;卫生部门对铬渣非法倾倒地和铬渣堆放地周围的环境进行长期监测。

      专家呼吁,在调整落后产业的过程中,要警惕将落后产业简单迁移,将污染的包袱甩给欠发达地区,导致重复破坏和二次污染,尤其要注意保护水源地和农林地区。针对此次珠江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件,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建议,尽快建立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依法制定流域内环境保护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上下游地区责任、权利、义务,规范各类开发、保护行为。(《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9期/记者 李怀岩 黄浩苑)

      

    云南曲靖承认环保部门对铬渣处理监管不力

      曲靖市副市长陈军称明年底完成全部铬渣处理 赵岗 摄

      铬渣污染事件最新处置情况:曲靖承认环保部门对处理监管不力

      9月4日,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铬渣污染事件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称,将在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据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正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包括对铬渣非法倾倒点持续开展监测、清理和取样化验,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对南盘江水质持续开展监测,严格执行日监测、日上报和日公布制度;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处的西桥工业片区所有工业企业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关闭。同时,对照环保部关于铬渣污染防治要求,细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开展西桥片区环境综合整治。

      陈军说,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堆存的铬渣,按照铬渣渣场管理及处置方案要求,采取高围墙、全覆盖、防渗漏等防范措施做好密闭式封存,目前已加高了围墙,石棉瓦覆盖已完成,防渗漏采取帷幕灌浆处理,9月10日前可完成。通过加快铬渣二期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同时采用干法高温还原烧结冶炼工艺技术,将游离铬还原为单质铬,组织市域内钢铁企业参与铬渣综合利用,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新铬渣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陈军介绍,在进行污染处置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及公检法等部门迅速介入,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及事件查处。截至目前,共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麒麟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其中,承运人刘某、吴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左某、职工王某,贵州省兴义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经理袁某等5人被依法逮捕;富源古龙煤业代某、退休工人张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对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的责任调查,待调查结束,将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发布了对铬渣倾倒点附近水体及南盘江水质的最新监测情况。目前,叉冲水库未检出六价铬,南盘江日常(例行)监测和水质跟踪监测(包括曲靖市出境断面)六价铬未出现异常。铬渣倾倒点附近的黄泥堡水库在采取了库尾拦截和安全处置后,至今六价铬均未出现超标;监测出超标的黑煤沟和坡脚沙场两个集水塘的水全部抽运至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处理,共清除受污染的水960吨。(人民日报/记者 胡洪江)

      铬渣污染事件六大疑问

      在4日的新闻通报会上,曲靖市政府回应社会舆论对曲靖市陆良县“铬渣污染事件”提出的六大疑问。

      疑问一:珠江水质是否受影响?

      回应:南盘江出境水质达标

      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介绍,“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对南盘江曲靖段布设了5个监测断面,对水质进行跟踪监测。截至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5个监测断面六价铬含量处于正常标准范围内,南盘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曲靖市环保部门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堆场附近南盘江10个断面跟踪监测结果显示,8月12日至今,铬渣堆场附近局部河段六价铬在部分时段存在超标现象。六价铬超标主要是由于铬渣少量渗滤液流入南盘江中导致,目前已对南盘江边的铬渣堆进行了防渗处理。9月1日至3日,跟踪监测表明,南盘江铬渣堆场下游200米至天生桥出境段,六价铬未超标。

      疑问二:当地饮用水是否被污染?

      回应:经检测无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备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绿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颐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陆良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据农业部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要求,绿联、乐颐、堂生三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测,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检测项目未发现异常;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未检出铬。

      对曲靖主城区三个自来水厂、麒麟区越州、三宝两镇和陆良的饮用水实行跟踪检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标准。

      疑问三:供港蔬菜和当地饮用水是否被污染?

      回应:经检测无污染

      陈军介绍,目前,曲靖备案的供港蔬菜基地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测,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检测项目未发现异常;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经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未检出铬。对曲靖主城区三个自来水厂、麒麟区越州、三宝两镇和陆良的饮用水实行跟踪检测结果表明,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水质标准。

      疑问四:环保部门监管是否存在问题?

      回应:监管的确不到位

      陈军说,从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来,曲靖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铬渣处理企业的监管和对可能造成污染的防范与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监督好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而致使不法承运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次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

      疑问五:非法倾倒事件是否存在隐瞒不报?

      回应:非主观隐瞒,属工作失误

      陈军介绍,事件发生后,曲靖市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暴露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工作不细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陈军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发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疑问六:如何对待环保部对曲靖的限批?

      回应:认真整改争取早日“解禁”

      据了解,9月1日,环保部宣布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陈军说,区域限批对曲靖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曲靖市将加大整改力度,严格项目准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迅速、妥善解决堆存铬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从速、从严按环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争取早日“解禁”。(新华社/记者 颜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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