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郄建荣? 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30日在北京启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书面致辞中表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前期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潘岳表示,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二三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显现,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应对环境挑战的迫切需要,是优化环境行政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环境司法深入开展的技术保障。
潘岳说,自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政法大学等开展有关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框架目标的课题研究以来,总结了相关国际经验,设立了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技术中心,印发了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推荐方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前期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的活动。
环境保护部提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2011年至2012年在国家和试点地区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至2020年将推进相关立法进程,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