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鲁木齐8月17日消息(记者胡志坚、加乘)8月17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环保局在核发机动车黄绿标过程中,工作政策宣传不到位,标志核发组织准备工作不细致等问题,给广大车主造成了不便公开致歉。
新闻发布会上邱劲松副局长说:“由于我们对此项工作政策宣传不到位,在标志核发当天组织准备工作不细致,给8月8日前来领取标志的车主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严厉批评,在此,我代表市环保局向广大车主深表歉意。我们也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完善,目前此项工作已运行平稳。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会继续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定完善各项服务措施,方便办事群众,扎扎实实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的各项工作,将此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市环保局副局长赵世英表示:从今以后我们一定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布署,从严要求自己,一定要把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群众的事,当成我们自己的事去认真办理,确保市委、市政府惠及民生的100件实事落到实处。为改善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请广大市民看我们的实际行动。
相关链接: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细微颗粒物,三种污染物是光化学污染或阴霾天气的主要原因。调查和统计结果显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占各类污染源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30%,“黄标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4.5%,氮氧化物已被国家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四项减排指标之一,1辆“黄标车”相当于20辆左右“绿标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淘汰“黄标车”是实现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手段。近三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大气污染呈现由煤烟型向煤烟和机动车混合型污染转变的趋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的三大要素之一(燃煤、机动车尾气、扬尘)。2011年上半年,国家环保部公布我市空气质量为劣三级,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平均浓度均排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倒数第一位,再加上机动车尾气是低空直接排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更直接。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对实现国家“十二五”减排目标,控制和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步伐,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对治理冬季空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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