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梁光源 报道“中山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考核指标全部满足考核要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级评估。”8月4日下午,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省预评估组组长李晖在中山市政府会议中心宣布。经过综合评议,省创模预评估组一致同意中山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通过省级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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