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红 郭伟 李强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在去年“济南都市圈”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贴试点的基础上,省财政今年再次加大投入力度,将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省。这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汽车产业调整优化升级。
近日,为推动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省财政厅出台《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对全省设区的城市(不含青岛)自愿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公共交通企业及单位,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据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补贴标准主要依据新能源公交汽车与同类普通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其他因素确定。对购置整车长度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新能源公交汽车,省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