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15日电(记者 齐健、王丽)15日在贵阳举行的第一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江苏省宜兴市等27个市(区、县)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生态市(区、县)”。至此,我国已有3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区、县)。
据了解,这27个市(区、县)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四川、安徽、陕西、辽宁和天津,其中江苏省居多,达到12个。分地区看,东部地区21个,中部地区3个,西部地区3个。
这些市(区、县)均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程序》等规定,经环保部考核、公示、审定,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生态市(区、县)考核指标要求。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说,被授予称号的市(区、县)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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