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松华坝、云龙水源区实施新修订的扶持补助办法。
据了解,2010年底,松华坝和云龙两个水源保护区的补助办法到期。在常务会上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昆明市松华坝、云龙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补助项目包含生产、生活和管理3个方面。其中,退耕还林补助、“农改林”补助、产业结构调整补助等7项扶持补助标准和内容不变。4项扶持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松华坝、云龙水源保护区的能源补助由每人每月10元提高至14元;安排松华坝水源区护林人员工资160万元,年增加补助资金42万元;安排松华坝水源区保洁人员工资100万元,年增加补助资金42.4万元;安排市级水源保护监督管理经费50万元,松华坝水源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70万元,年增加补助资金44万元。此外,在本次修订中取消了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新增了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补助。本办法实施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