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环保局8日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在“十一五”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污染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新增氮氧化物和氨氧两项国家约束性考核指标。
规划提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项污染物,在“十二五”期间要分别削减13.4%、8.7%、12.3%、10.1%;2015年北京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全年天数的80%,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10%左右,臭氧污染逐步减缓。
“目前北京市的氮氧化物污染控制不是很乐观,在空气中的浓度还比较高,北京市每年的年均值是60多微克,国家标准是80微克,但全国的平均水平都在40微克以下,很多城市很低,我们面临的任务比较重。”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王大卫说,机动车尾气对氮氧化物的贡献率估计为40%到50%,在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数量巨大的前提下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是一个艰巨的挑战。
据介绍,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将一方面控制新增车辆排放,力争在2012年实行新车国V排放标准,并按地方标准配套供应相应油品;另一方面加快淘汰高污染的老旧车辆,5年内淘汰40万辆。
为进一步治理大气环境,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将首次研究制定区域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办法,计划通过车辆电子监控等办法,检测出每条道路单位面积灰尘的重量,以督促道路所属单位、环卫部门进行治理和监管。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惠生表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在: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尚未达到国家标准,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下游地区河道水质仍普遍超标;群众对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反映还较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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