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曝绿化工数月未领薪”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珍妮)昨日,朝阳区大屯路的绿化工们领到了被迟发的数千元工钱。此前,绿化工来京数月没领过薪水的遭遇,被微博网友关注并转发(本报前日报道)。
昨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前日采访的曹姓工人,他证实已经领到迟发的工资。
此前,该公司的多名绿化工称,他们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由老乡介绍来京干活,包工者口头承诺每月1000元。
“1000元?低于最低生活标准了吧。”网友“飘走就安心”认为,工人虽然领到了工钱,但其劳动处境仍然堪忧。根据规定,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应不低于1160元。
对此,朝阳绿化二队马队长称,据他了解,工人的吃住均由承包公司负责,“如果把少发的160元算作在北京的吃住费用,工人们还是很划算。”马队长称,因为绿化工属于季节工,工人流动性大,劳动合同有时难以签订。
承包方森鸿飞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韩先生则称,签过合同,但其拒绝出示。
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养护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养护工作劳务分包的费用,一般由事业单位(区绿化局下属的绿化队)按照具体绿地维护情况,和承包方商定,但最终承包方发给工人多少工资,绿化部门不负责管理和监督。
■ 律师说法
“管吃住”不能折抵工资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律师认为,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60元是如数发在工人手中的钱,用人单位不得以管吃住等理由,折抵工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