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6月20日讯 (记者李永明 通讯员李汝震)打算从外地购车再转入济南的市民一定要注意,环保审核的门槛又提高了。自2011年7月1日起,济南将对外地转入本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执行国IV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一律不给办机动车转入手续。
从2010年开始,济南就对外地转入的机动车设立了严格的环保门槛。据《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机动车同类车型注册登记现行的排放标准并到经省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排气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或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
为防止外地高排放机动车转入济南,济南市环保、公安部门加大对外地转入本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核查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济南共对2007辆外地转入车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环保达标车型的225辆机动车和虽符合环保达标车型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11辆机动车,市公安交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2011年7月1日起,外地转入济南的机动车环保标准再次提高。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届时,外地转入本市的以点燃式发动机(包括燃油、燃气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包括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应为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达标车型。凡不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上述车辆,自2011年7月1日起,市环保部门将不予通过排放标准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
环保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如果您拟由外地向本市转入机动车辆,请务必查看《济南市环保局关于外地转入本市机动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内容,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www.vecc-mep.org.cn)达标车型查询栏目,查看拟由外地向本市转入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国Ⅲ或国IV排放标准,也可拨打电话86116110向工作人员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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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国IV排放标准
国IV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国IV标准比国Ⅲ标准更为严格,汽车发动机和尾气处理要求也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