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孔同 报道
2011年3月以来,松江区环保局陆续接到叶榭镇政府及红先河用水单位反映,红先河水质异常。3月27日19:00左右,叶榭镇联防队员在叶兴路红先河南约100米处将正在倾倒废酸者当场抓获。昨天下午,上海市环保局正式向公众通报,肇事企业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将被处以49万元的行政处罚,偷倒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这也是申城首例有关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也是首个涉及生态修复补偿的环境污染事件。
松江废酸来自浦东化工企业
松江区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3月接到反映,他们开始排查,在排除沿岸企业偷排的情况下,与公安部门、叶榭镇政府联合,守候伏击打击违法行为。
经过两周多的伏击守候,2011年3月27日19:00左右,叶榭镇联防队员在叶兴路红先河南约100米处将正在倾倒废酸者当场抓获,倾倒废酸的为一辆车牌号为豫P28879的槽罐车。松江区环保局接报后,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并进行调查取证和采样监测,经查,偷倒者用槽罐车将工业废液倒入雨水井,并流入红先河,被抓获时已有约8吨废液排入雨水井并进入红先河。根据监测,发现车内残留废酸pH值达0.3(属于强酸),化学需氧量、氨氮、锌、铅等多项指标均严重超标。
据调查,该槽罐车已多次在红先河叶兴路和叶旺路附近倾倒工业废液,自2011年1月以来共倾倒废液不少于10次,每次约5—9吨不等。
经环保和公安部门调查,该废酸来自位于浦东新区新场镇沪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将擅自收集的废酸部分交由个人非法处理,部分交由昆山、无锡等地的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非法处置。
根据偷倒者的供述以及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用酸客户名单,市环境监察总队对相关用酸单位进行延伸调查,目前,已查实有上海巨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新热镀锌有限公司、浩盟车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安安镀锌厂、上海环仪冷轧有限公司、上海生源钢带有限公司、上海宝山钱潘拉丝有限公司、上海兴顺钢管厂、上海兴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徐浦标准件有限公司、上海天宝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存在将废酸委托给无资质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时间大多已持续1—2年,相关企业涉及宝山、奉贤、青浦、浦东新区等多个区。
肇事企业被罚49万元
鉴于该案的违法行为已达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立案标准,目前检察院已对实施偷倒的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3名有关责任人,公安部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危险废物,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7万元。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市环保局已立案,拟对其处以4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11家非法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废酸的企业,市环保局也已立案,拟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2至16万元不等的罚款。
目前,生态修复工作基本完成,经监测,当地土壤、水环境质量恢复至事发前水平。
市监察总队的有关人士说,此次进行生态修复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较大,除行政处罚的金额外,还将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赔偿这笔资金,绝不允许“企业违法、政府买单”。
上海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魏化军说,为降低环境风险,目前申城已排摸出300家重点危废企业,并对其实施严格监控。如果能看住这些企业,95%的危险废物就能被防止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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