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 黄艳)昨日,记者从渭南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渭南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渭南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无环境保护标志的机动车辆实行市区限时通行。
据渭南市交警支队刘副处长介绍,自7月1日起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将于早7时至晚8时在渭南市区实行限制通行。今年已经年审过的车辆在原检测机构补领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新上牌照的车辆免检,直接在各车辆管理所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在有省环保厅委托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审验合格后领取。2012年1月1日起,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禁止在本市区域内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