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韩洁、徐蕊)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明确了“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提出要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
“十二五”期间,两部门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在集中连片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在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落实的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推广,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先实现突破,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达到10%以上。
同时,两部门将继续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推广面积继续给予财政补助,以鼓励示范市县充分挖掘应用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并将加大在公益性行业及公共机构的推广力度,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更多地惠及民生。
此外,两部门还将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在抓好成熟技术规模化推广应用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太阳能采暖制冷、城镇生活垃圾及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及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技术推广应用,以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提升技术水平。
加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力度,鼓励科研单位、企业联合成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快产学研一体化;逐步提高相关产业技术标准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推荐目录,提出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行业准入门槛;积极培育能源管理公司等新型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原则上都要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区域能源系统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推广机制,为能源管理公司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