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事实就是事实,在事实面前,鲁西化工(000830)低头认错。针对《上海证券报》报道的《鲁西化工隐瞒污染事故120天骗取增发》一文,上周六鲁西化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承认了其瞒报下属第三化肥厂脱硫液泄漏事故的事实。因媒体报道未披露信息,鲁西化工上周五起临时停牌,停牌时收报6.72元。
此前的3月10日,鲁西化工公告称,公司定向增发收官,总计发行数量约4.19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原料路线和动力结构调整年产30万吨尿素项目和2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国元证券、长江证券等10家/名投资者参与认购。
在澄清公告中,鲁西化工表示,环保局在查处该事件的过程中发现该厂未经其批准停运烟气脱硫设备(属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平阴县环保局对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做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理。而这也是在该事故发生逾120天后,公司首度予以对外披露。
去年11月1日,鲁西化工定向增发事宜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就在这时,鲁西化工旗下的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发生了脱硫液泄漏。据了解,2010年11月1日上午,平阴县环保局发现县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氨氮浓度出现超标现象,经调查是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脱硫液泄漏所致。
在鲁西化工承认发生脱硫液泄漏事故且迟迟未披露的前提下,社会舆论最关注的是该事件如何定性。瞒报事故长达120天,无论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还是环保部相关规定,鲁西化工在信息披露方面违规已确定无疑。其次,由于该事件是发生在鲁西化工定向增发期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所指的“重大事项”?公司定向增发事宜是否有瑕疵?这需监管部门调查认定。多位律师界人士建议监管部门立即就此展开调查。(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