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太原3月9日消息(记者徐江帆)为减轻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空气污染,从今年9月1日起,太原市将针对污染物排放比较高的“黄标车”进行限制行驶。另外,从6月1日起,所有没有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均不得上路行驶。
目前,太原市实施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按要求,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油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柴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汽车核发“绿标”;对其他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汽车核发“黄标”。拿到“黄标”的车辆为“黄标车”。粗略区分就是,国产车基本在1996年以前出厂的车辆,进口车在1998年以前出厂的车辆属于“黄标车”。
据了解,此次限行自9月1日正式执行,具体限行时间为每天7—21时。届时,交警部门将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一旦在上述划定区域内发现“黄标车”的踪迹,不管是本地车辆还是外地车辆,一律罚200元扣3分。此外,今年6月1日起,所有没有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均不得上路行驶,否则,也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广大车主务必于5月31日前,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程序检测、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得标志的车辆一定要按照要求,将其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处,以方便交警部门检查。
近年来,通过城中村改造、集中供热、更换清洁型的锅炉等措施,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但机动车尾气污染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呈现出加重趋势。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3.7万辆。导致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与机动车车流量在中心区域高度集中,形成‘向心交通’,交通压力很大有直接关系。环保部门检测发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中心区范围内,中心区道路排放显著高于周边道路,且从中心区到周边道路,排放强度呈逐步下降趋势。这些污染物都是近地面排放,处于人群的呼吸带位置,因而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地区也易诱发光化学烟雾,对城市环境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氮氧化物进行控制,对氮氧化物排放贡献不小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也将成为重点关照对象。“黄标车”由于出厂技术性能低、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等原因,尤其是其污染物排放值相对较高,因此国家将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而通过对“黄标车”的限行,可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对高污染车辆进行限行,不仅有利于减轻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空气污染,还可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进而提高车辆通行率和行驶速度,有效改善交通拥堵。同时,可以避免车辆低速、怠速时污染物排放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