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钟文)加快推进新能源等在内的新兴产业发展,新设新能源产业处;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区域合作工作,新设对外经济合作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日前正式下发。根据该通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成都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设29个内设机构。
加强四项职责
根据通知,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化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办公室、市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将市国资委承担的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的职责具体涉及: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工业产业园区服务和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军工企业的指导,推进军民结合发展。
推进新兴产业
根据通知,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此次机构调整专门设立了包括新能源产业处等在内的职能处室。
设立新能源产业处,具体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跟踪服务全市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承担新能源产业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设立节能环保处,负责拟定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示范和推广节能环保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贯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负责产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设立重大装备处(挂成都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负责实施机械行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管理和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动态,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的行业管理;承担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在原来的冶金建材处的基础上设立材料工业处,贯彻实施冶金建材及新材料产业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承担市新材料产业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汽车产业处是由原来市经委的机械汽车处变化而来。负责拟定全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汽车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指导和推进汽车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汽车、汽油双燃料汽车产业化工作;负责汽车行业发展研究、市场分析、行业管理、运行服务并协调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对全市CNG(压缩天然气)改装厂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原来市经委的生物医药处和化工处职能合并,成立生物医药与化工处。
在信息化产业发展方面,则分别设立信息安全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软件与信息服务处、网络管理与信息化推进处、无线电管理处(挂成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等处室。
加强区域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的区域合作,新设立对外经济合作处等处室。
设立对外经济合作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市场开拓;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兼并重组;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扶持名优产品等工作;承担市扶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设立生产性服务业处,负责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产业运行态势,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牵头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外包、流通、物流、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市场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跟踪推进重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参与相关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工业总部经济的规范管理工作。
原来的融资担保处变为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除了原来融资担保处的相应职责外,还包括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并参与拟定相关政策措施;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设立企业服务处,统筹全市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小巨人”计划等等。
另外,成都市能源办公室为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下设规划发展与建设处、运行管理处和能源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