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近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代拟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会议明确,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将加速推进,并将尽早报送国务院审批。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文件起草组组长张晓强关于《工作分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的起草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工作分工》和《规划框架》。
去年9月初,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此次会议通过的《工作分工》则是将《决定》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主要负责部门。而《规划框架》体现了《决定》精神的基本要求,定位基本准确,表述形式上有所创新,可直观地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和具体任务。
会议要求,文件起草组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吸纳各部门意见,对《工作分工》进行修改完善,尽快上报国办审批。要抓紧起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重点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尽早报送国务院审批。要同步推进节能环保等七大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尽快建立统计指标体系,落实《决定》提出的财税等相关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要发挥部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对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防止一哄而上,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