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去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审议法规草案14件,通过其中11件。”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合肥、淮南两市法规13件,立法调研论证项目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在立法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尤其加强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
针对当前形势,省人大常委会在已经制定5件单项环境保护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总的原则和要求,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
本报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