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夏友胜 通讯员 柴河范
今报郑州讯 拆迁和建筑工地现场,狼烟动地,呛得人不敢路过。从2011年1月1日起,郑州开始核定扬尘排污量,并开征扬尘排污费。
去年,灰蒙蒙的天,常光顾郑州。“扬尘污染,现在成为空气质量污染的第二大‘元凶’,仅次于汽车尾气。”
据不完全统计,郑州城区内的拆建和建设工程工地,保持在300个左右。“大多工地没有防尘装置,工地现场不洒水,浮尘到处随风飘。”一位环保人员这样形容这些工地的现状。
郑州在全省率先试点,于今年1月1日开始扬尘排污量核定。
扬尘排污量到底咋核算?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每4公斤粉尘计为1个污染当量,而1个污染当量收取0.6元的扬尘排污费。照此计算,拆迁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楼房,若一点不采取防尘措施任意排污,可能要缴纳约8200元的扬尘排污费。也就是说,在郑州城市规划区拆1平方米房子,若不采取防尘措施任意排污,可能得缴2.1元左右的排污费。
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柴副支队长说,在国内,北京、太原、大连、南京等城市均开征了城市扬尘排污费,效果比较明显。
据介绍,从本月起,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和建筑施工单位,可到市环境监察支队申报,“只要排污,就得先申报”。排污费一月一合计,一季度征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