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凯玲
日前,安徽怀宁县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超标。一份文件显示,这次被省市级环保部门多次叫停整改的问题污染企业竟是由怀宁县环保局亲自招商引资而来。目前,安徽省环保厅已经责令怀宁县整体搬迁肇事企业,并派出检查组在全省开展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问题大排查。怀宁县政府也对县环保局局长赵一平进行停职处理,对博瑞电源有限公司进行关闭。(1月9日《新快报》)
从积极赔偿善后、处理污染企业,到怀宁县环保局长被停职。应该说,安徽省应对血铅事件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怀宁血铅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对血铅事件的反思决不能止步于此。
据怀宁县招商局人士透露,该县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每年县里都会对招商引资任务进行分解,肩负监督监测环境污染的县环保局,同时又肩负着招商引资的压力。为了完成招商任务,环保局引来未达到环评设计要求的污染企业,并不顾省市环保部门的停产令,暗中纵容污染企业继续生产,以致酿成血铅中毒事件。
如是环保悲剧令人扼腕叹息,这既是环保部门的失职,更是全民招商引资结出的恶果。血铅事件显然不仅是环保局的错,县环保局长被停职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政府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无可厚非,但招商引资不能没有权力边界。政府的职责在于依法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招商是招商部门的事,政府应该保持基本的权力理性,不能把招商演变成“招伤”,更不能以1号文件的权力逻辑逼迫监管污染企业的环保部门去招商污染企业。
这种以牺牲民生利益,破坏正常的权力秩序、社会秩序、环保秩序为代价,换来儿童集体血铅中毒的招商引资恶果,除了给地方带来政绩,对当地百姓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剩下多少好处?如何借助科学发展观的力量,创新政绩评价体系,完善招商制度设计,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清理政府招商引资活动中的滥权“土政策”,加大地方政府的违规成本,更新官员政绩考核方式,构建正确的权力伦理,从而避免环保局招来污染企业的怪现象,是许多地方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