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昔日最年轻的局长,随着仕途的飞黄腾达,权力砝码也在不断增加,巨额利益的诱惑下,这位年轻局长倒下了。
备受株洲市民关注的该市环保局原局长文铁军受贿案,到底有哪些内幕?昨天,株洲市攸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一一为记者解开了谜团。
办案检察官说,文铁军在任环保局局长期间,跨越政策法律,违规审批、违规批准更改生产工艺、推迟重污染生产线的关停时间……收受的这方面贿赂折合人民币60余万元。
“与产生的永久性环境损害后果相比,文铁军受贿的金钱显得非常微弱。”
本报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新文 建奇 小珑
株洲报道
内幕一:60余万元,了难多起环保污染问题
2010年3月,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铁军因涉嫌受贿被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其受贿内幕开始逐渐露出水面。
检查院侦查发现,作为环境保护的专业人士,文铁军做得更多的是跨越政策法律,违规审批、违规批准更改生产工艺、推迟重污染生产线的关停时间……
湖南株洲金石集团是一家以生产硫酸锌、铅等产品为主的重污染企业,被株洲市环保局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文铁军曾于2001年带队到企业检查生产工艺情况,与该公司董事长唐某结识。2003年开始,因污染严重,陆续有群众向株洲市环保局举报该企业的环保问题,文便帮忙从中调和,并帮唐某协调疏通各方关系。
在文的帮助下,举报对唐某来说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而唐某对文也出手阔绰,在检察部门侦查阶段,文铁军自己回忆:“接收唐某给的好处费后,我帮他使株洲县的氧化锌项目顺利获得环保审批;把该企业的烧结床列为第二批关停,增加了他的盈利空间;多次帮该企业协调和疏通关系,解决环保举报问题;违规允许该厂在结床工艺关停时改为炉排式烧结工艺;在专项资金不足时仍拨给他30万元煤改气补贴资金。”2005年到2008年间,文铁军从唐某手中获得的好处折合人民币达17万余元。
文铁军运用手中权力,违规给予环保行政许可,照顾企业利益,推迟关停时间,巧立名目,将不合格生产线更改为合格生产工艺,企业遇到的环保问题,只要疏通了文铁军,问题立即迎刃而解。文铁军在任环保局局长期间,他收受的这方面贿赂折合人民币60余万元。
“与产生的永久性环境损害后果相比,文铁军受贿的金钱显得是那么的微弱。”办案检察官说。
内幕二:23万元,权钱互换关照行贿单位
在株洲市老霞湾水塘镉污染治理项目和株洲市环保局新办公楼项目中,有一个人频频得手,他就是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经理晓强(化名)。晓强与文铁军早在1985年便已认识,并一直有联系。2001年,文铁军找来晓强,让其帮忙装修天元区长江北路一处住宅的门厅和防盗窗,晓强支付了装修款5万余元,没开口要钱,文铁军也没给钱。
2002年,文铁军将株洲市环保局大院门厅改造等约30万元的工程,特别指定给晓强做。2006年、2007年,自己住宅及家乡老宅的装修、改造,文铁军都叫晓强去处理,开支的钱均由晓强支付。就连2009年,文铁军汽车被撬,丢失现金和信用卡,急需付材料款时,文铁军也是叫晓强送3万元钱去应急。
晓强能如此心甘情愿地出钱,全是因为要仰仗文铁军照顾。2006年,文铁军通过围标的方式,让晓强顺利地中得老霞湾水塘镉污染治理项目第一期B标段工程。之后,文铁军又让晓强中得映峰1湖约300万元的工程。2007年,老霞湾镉污染治理项目第三期工程启动,文又帮助晓强顺利地中得该期2标段约400万元的工程。2008年,晓强以中天公司的名义与万某合伙承建株洲市环保局新办公楼,文又安排人在垫资和担保金等方面给予他关照,使他们只需预付200万元便承建了工程。
文铁军与晓强的利益互换过程中,文铁军收受的贿赂款折合人民币约23万余元。
内幕三:21万元,利用职权帮人卖保险接生意
株洲花隆实业有限公司老板李某,与文铁军私交甚好。2003年李某找到文某,托其帮忙销售自家公司的茶油,文不仅利用自己的权力要求环保局及下属单位购买李某公司的茶油,并找了一些与自己关系较好的监管企业购买茶油产品。事后,李某为了感谢文的帮助,分三次送给文7万元感谢费。
文铁军不仅帮忙推销茶油,还帮忙承担炉渣生意、推销保险。文铁军帮某物流公司老板万某打招呼,为其争取到上百吨炉渣生意,获得12万元感谢费。文铁军还以文件的形式,为某保险公司支公司经理谢某推销保险,要求全市有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谢某为了表示感谢,于2009年底送给文铁军2万元现金。
目前,文铁军受贿案已于2010年12月10日在攸县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文铁军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昔日当地
最年轻的局长
文铁军是湖南省株洲县人,今年51岁,他在1985年即成为株洲县劳动局局长,是当地最年轻的局长之一。
2001年2月起任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株洲县第四、五、六次党代会代表;株洲县第五、六、七、八届人大代表;株洲市第七、八、十次党代会代表;株洲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03年5月省政府记一等功奖励; 2007年全国“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8年省政府“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先进个人。
2001至2010年的10年时间里,文铁军利用职务便利,在环保行政许可环保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3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