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听证稿)》(简称《规划》)将于下周四在市环保局举行听证。《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按照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同时,轻型汽油车明年7月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市中心空气污染压力较大区域道路限行,“黄标车”将逐步采取二环内限行措施。
“黄标车”二环内逐步限行
《规划》提出,新车逐步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轿车等小于3.5吨的轻型汽油车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国Ⅳ标准;重型柴油车分别于2011年1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执行国 Ⅳ和国Ⅴ标准; 重型汽油车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执行国Ⅲ和国Ⅳ标准。
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率使用车型的监管,强制将其改造为燃气或双燃料汽车;推进清洁动力汽车,以管道天然气工程为依托,全市配套建立40座CNG加气站,确保 2015年80%的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车型燃用天然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限制和减少机动车使用;继续推进环保分类标志工作,市中心空气污染压力较大区域道路限行,逐步对黄色标志的高污染车辆采取二环内限行措施。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分区控制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昆明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治理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关系民生、影响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在其他生态环境状况较好且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限制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不足或已经产生较为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限制加重或恶化已有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产业发展,开展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在其他区域,在调整优化产业发展的同时维护生态环境质量。
滇池流域内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工业项目
在循环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规划》提出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在第二产业中的比重,全面升级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产值。“十二五”期间,滇池流域内除产业集聚区外,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工业项目,原有工业企业要逐步搬迁。同时,要制定严格的工业耗水标准,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实行严格的用水管理,禁止超标准的高耗水型企业进入昆明。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滇池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根本控制,部分水质指标有明显改善。
昆明还将在噪声达标区内开展“宁静小区”创建活动,争取在2015年之前,将全市的住宅小区全部建成“宁静小区”。同时在全市开展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工作,按照“四退三还一护”要求进一步实施湿地建设与生态恢复。
《规划》将于12月9日在市环保局举行听证,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12月2日前,市民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网上报名方式参与听证会,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环保局(邮政编码:65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4145782;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环保局网站(网址:www.kmepb.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
记者 张锦(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