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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运输剧毒化工原料

    来源: 深圳特区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0-12-01 访问:

      深圳特区报广州11月3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陈景敏 南剑轩)电镀厂急需剧毒化工原料氰化钠,中山市某电镀厂老板杨某竟擅自从深圳购买60公斤氰化钠,并放置于私家车后尾厢从深圳运往中山,在途经虎门大桥南沙查车岗时,导致现场查车的两名边防武警急性中毒。前日,南沙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南沙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称,根据公安部等部委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氰化钠属于该目录第二项剧毒化学品,可用于冶炼金银等重金属,具有很强的毒害性,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人体中毒。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流通等各环节均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运输剧毒化学品需交有资质的承运单位运输并取得运输目的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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