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宇)昨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授予了全国108个县(市)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的称号,北京延庆县在列。
绿色能源县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
经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北京市延庆县、江苏省如东县等108个县(市)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