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专电 德国议会28日以308票比289票的微弱优势通过能源法,为境内核电站平均“延寿”12年。反对派当天就此表示强烈抗议,威胁将起诉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按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在任时通过的法规,德国境内核电站将于2021年前停止运营,强制关闭。
然而,现总理默克尔政府坚称,核能是清洁能源,几乎不产生温室气体,德国有严格的减排目标,延长核电站寿命符合德国利益。
依据28日通过的能源法,德国现有17座核电站的服役时间将平均延长12年。其中,修建于1980年前的核电站延长运营8年,近期建造的核电站延长14年。另外,德国将不再修建新核电站。
德国核电站由意昂能源集团、莱茵-威斯特伐利亚电力集团、瓦滕法尔电力公司和巴登-符腾堡电力公司运营。路透社报道,政府将对这4家企业延长运营期间所获利润征收大约60%的税收与费用,包括总额大约300亿欧元(约合413亿美元)的燃料棒税。
默克尔有意把上述部分收入投入风能和太阳能等项目,推动清洁能源进一步发展。
核电站延寿计划引发反对派强烈不满。社会民主党和绿党均表示,将起诉至联邦宪法法院。一些州政府也表态,将向联邦宪法法院递交诉状。
核电站延寿计划同样勾起不少德国人的反核情绪。民意调查显示,大约70%的德国人反对核电站延长运营。
法新社报道,28日投票当天,国际环境保护主义组织绿色和平组织成员爬上默克尔领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总部大楼,张贴反核标语。大约2000名抗议者还一度包围议会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