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即日起昆明市在滇池流域及重点区域全面实施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烧砖、毁林、开垦、放牧、填河、围湖、擅采地下水“十个禁止”措施。引人注目的是,该市将“十个禁止”的范围从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扩大到昆明市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2.1万平方公里的重点区域。
据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介绍,以往昆明是铁腕治污,现在开始要铁腕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加强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山体植被和水域保护。2007年,昆明市在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划定了2000多平方公里范围,全面禁止挖砂采石取土。而这次“十个禁止”不仅措施更为全面和系统,而且区域范围也扩大到2.1万平方公里。这些区域具体为: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昆明市除滇池流域以外的昆明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城市面山范围;滇池流域以外各县(市)区城镇规划区及城市面山范围;市域内各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市域内各河流、湖泊、水库的水体保护区及其面山;高等级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重要交通干线周边面山视线范围。
昆明市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反“十个禁止”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对违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实行“一次违法,永久退出市场”的制裁措施,环保、水务、滇管、供水、电力主管部门将采取停止生产性供水、供电,不予办理供水、供电手续等措施。同时,昆明市规定,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补办规划、土地相关手续;未取得规划、土地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产、营业执照等手续。? 记者 和光亚(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