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9月5日电 (记者邓圩)将管理的范围扩大至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污染源,对排污单位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该省今年的环保信用评级工作将按照刚刚修订后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开展。
据了解,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扩大了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的范围,并实行环境信用动态管理,企业积极完成整改治理的,将提高其信用等级。
整改有成效的红牌或黄牌企业,可在评级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向广东省环保厅申请信用修复,经核查已整改的,环保厅对其进行信用修复;属于恶意或情节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则降为环保严管企业,并且不予信用修复。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更加强调公众参与和监督的作用,将对排污单位信访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排污单位如因某一事项(如恶臭、噪声)不断受到投诉,即使采取了整改措施,但因群众不满意整改效果,群众合法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则评为黄牌。但如果在评价期内整改完毕,环保部门将不依此评为黄牌。